学校代码:10463 学院代码:012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河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形式、时间
我院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2026年3月31日。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一志愿复试名单
1.我院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科目四 | 总分 |
(学术学位)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4 | 35 | 35 | 53 | 53 | 264 | |
(专业学位)085601 材料工程 | 33 | 35 | 35 | 53 | 53 | 264 | |
2.一志愿复试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1.2026年3月31日上午8:50前,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以下证明材料到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1号楼447教室报到。
2.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材料
(1) 往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⑤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如果本人是党员的应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下同);⑥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⑦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往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学生证;④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⑦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应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3)自学考试当年可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省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④专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⑥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自考+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4)如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
(6)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可以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中心获取,网址:https://yjszs.haut.edu.cn/info/1014/1537.htm。
(7)我校研招网已公示符合申请加分要求的考生,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学院再次审查,并由学院存档保存。
(8)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9)所有复试考生应准备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6个月之内拍照,命名为“往届+准考证号+姓名+照片),与资格审查材料(按要求命名、形成1个PDF格式文件)一同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clxyyjs@haut.edu.cn。
(10)审查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11)考生凭复试通知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程序
参加复试考生现场复试时应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原件核验后退回给考生,复印件上交学院留存。
1.资格审查
(1)审查内容:本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
(2)审查地点:31-447教室。
(3)审查时间:2026年3月31日8:20-8:50。
2.笔试
(1)笔试科目:材料学综合。
(2)笔试地点:31-447教室。
(3)笔试时间:2026年3月31日9:00-10:00。
(4)笔试参考书目以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复试科目为准。
3.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3月31日10:20开始。
(2)面试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面试地点为31-448房间,材料工程专业面试地点为31-407房间,具体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
(3)面试内容:①考生英语介绍个人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②考生阅读200字左右的专业英语资料,并口头翻译,时间不超过5分钟;③面试小组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加试科目以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
1.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有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60%+(复试成绩)×40%
六.复试结果及拟录取
1.复试结果在我院网站公示。
2.复试合格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内,分学科(专业)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
3.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
4.拟录取考生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学历核验,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应做好自身保护,健康应考。
2.在规定时间考生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4.我院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5.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考生应诚信考试,严禁考生以任何方式保存复试过程及内容的影音资料,不得抄录试题;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传播我院试题、组织流程、考官情况等所有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内容和信息。一旦发现,视为考试舞弊,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7.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8.进校参加现场复试需预约入校,具体预约流程见网址:https://www.haut.edu.cn/info/1065/545881.htm
9.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10.复试、录取等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网站。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haut.edu.cn/,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https://mse.haut.edu.cn/
11.未尽事宜参照《河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371-67758896,18623712319,E-mail: clxyyjs@haut.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7756268,E-mail: yzb@haut.edu.cn。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56128,E-mail: jwb@ha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