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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按照河南工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的《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三魁、王良

副组长:苗保记

成员:栗正新、彭进、赵志伟、程巧换、刘国勤、张猛、张寒露

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小组成员遴选,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应不少于5人,由学科(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应由具有丰富研究生指导经验的学科专家担任。

2、复试开始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小组成员应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后任何人不得改动。

5、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复试结束后小组成员应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名,交复试小组秘书。

6、笔试试卷应由专人分别负责接收、密封、评卷等工作,由指定专人核分、登分;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秘书负责汇总;笔试、面试成绩由学院指定专人汇总。

7、除本院正式教师外,他人不得参与复试评卷及成绩整理等工作。

8、面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妥善保管备查。


三、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按考生报考或调剂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4、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并将其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各项要求。

五、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达到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调剂的相关要求。

2、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个人志愿方可进行调剂。

3、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完成“调剂系统”规定的所有调剂流程。

4、调剂具体工作方案见《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学院调剂工作办法须根据学校文件制定。

六、复试名单

1、复试名单确定: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过国家线可进入复试。


2021年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报考专业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4631211203832

马红磊

104631211203850

陈兆奇

104631211203849

王嘉琳

104631211203836

雷鑫宇

104631211203844

侯梦瑶

104631211203847

桑卫东

104631211203855

张森

材料与化工

104631211203881

李跃

104631211203865

郭星宇

104631211203863

郭梓栋

104631211203876

张群飞

104631211203869

邢士博



2、调剂名额在一志愿考试复试完毕之后确定。

3、调剂考生在复试比例限额内择优遴选复试考生,确定复试名单。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硕2021年计划招生22名,材料与化工专硕计划招生10名。


七、复试内容

(一)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察:

1.思想政治表现;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应把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以外的其他专业相关知识作为重点考察内容;

3.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笔试、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6.招生学院要求的实验操作技能;

7.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应届毕业考生应注意审查考生能否按时毕业。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专业基础课。

八、复试方式

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上复试”的方式。

九、复试工作组织

(一)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3月24日上午;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预计安排在3月26日。具体复试时间将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

(二)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根据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做好复试前各项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报到。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将所需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成电子版,按顺序排列统一制作成1个PDF文件,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在2021年3月24日前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qiaohuan_cheng@haut.edu.cn。

(1)往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⑤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如果本人是党员的应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下同)、⑥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⑦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往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学生证、④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⑦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应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3)自学考试当年可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省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④专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⑥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自考+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④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⑦大学录取通知书、⑧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⑨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退役+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5)如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所有复试考生应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并准备本人近期免冠照片(6个月之内拍照,JPG格式)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命名:“往届(或应届或自考或退役)+准考证号+姓名+照片”、“往届(或应届或自考或退役)+准考证号+姓名+承诺书”。

4.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入学报到时将原件交学院代收,由学院统一交至学校研招办。

5. 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放复试通知。

6. 考生凭复试通知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软硬件及环境、纪律要求

1、复试软件

采用钉钉软件作为主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选复试平台。请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最好选用电脑)和网络环境,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安装相应软件,知晓参加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并根据学院安排提前配合测试。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能够拍摄到考生上半身、面部、双手,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复试环境

考生应当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复试,力求环境整洁,确保网络畅通、语音流畅、视频清晰。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3、复试纪律

复试笔试、面试期间,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不允许有其他人员出现在考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2)考生应将摄像头放置在可以观察到考生上半身、面貌和手部动作、第一机位屏幕的地方。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与考试无关的设备等,不得有其他电子设备开机。

(3)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截图。除拍照上传笔试内容外,其他不得拍照。

(4)不得恶意掉线,如遇设备、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联络。

(5)不得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7)第一机位全程开启音频视频,第二机位关闭麦克风和扬声器;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

(8)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机、耳饰等。

如违反上述要求或出现其他考试作弊行为,学院将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线上笔试采用视频监考方式

(1)考生自行准备A4空白打印纸张,在右上角写清准考证号和姓名,考试统一用黑色水笔亲笔书写。

(2)考试结束后10分钟内,考生须在视频监控下拍照上传笔试内容并发至学院指定邮箱(邮件题目:考生编号后三位+姓名),逾期未上传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开学报到时上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

5、线上面试

(1)复试之前,学院跟每个考生联系告知具体面试时间。考生需根据面试时间安排,提前10分钟做好线上面试准备。

(2)面试结束后,考生得到指令后方可结束在线通话。

(四)复试内容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招生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也可在面试时进行。

2、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3、面试按复试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可采用现场提问或抽题方式。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基础课程,无机材料物理化学和高分子材料。

5、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6、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合为复试成绩,按百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拟录取。

十、总成绩的评定

1、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一般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2、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3、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合为复试成绩,按百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0.4 + 面试成绩 ×0.6

复试结果一般在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如遇节假日可顺延。

十一、复试体格检查

学校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待录取新生入学报到时安排在河南工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主要有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肝功能化验、胸透等。凡在体检中发现异常,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处理。体检费每人30元。

十二、拟录取

1、按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批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应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完成之前不得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3、复试合格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内,按考生总成绩分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

4、专项计划考生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拟录取。

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学历核验,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1、考生应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护,健康应考。

2、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复试。

3、原则上调剂考生参加同一学院同一专业调剂的机会只有一次。

4、除定向就业的考生外,所有录取考生必须在新生入学报到之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录取学院学工办,未按时转交档案的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严禁考生以任何方式保存复试过程及内容的影音资料或抄录试题,严禁在互联网发布与复试内容相关的任何信息,一旦发现,视为考试舞弊。

7、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9、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可以从我校研招网表格下载栏下载,网址:http://yjszs.haut.edu.cn/。

10、学校复试、录取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发布,学院复试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haut.edu.cn/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详见网页:

https://yjszs.haut.edu.cn/xxcx/xyzsrx.htm

11.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四、申诉渠道

申请人对硕士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7758729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7756268,E-mail: yzb@haut.edu.cn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56977,E-mail: jwb@ha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