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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2017-07-06 00:00浏览:515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教办思政〔2017〕4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发展·自信担当——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活动目的

通过围绕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增进文化担当,充分发挥高校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等教育各环节。

三、活动内容

各单位结合实际,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这条主线,突出地域特色、学校特色、专业特色,通过以下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活动。

1. 教育阐释。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哲学社会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加强对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的研究阐释,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和现代价值。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社会实践。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通过主题班会、论坛讲座、党团活动、参观故居旧址、探访历史古迹、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形式,引导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民情,树立文化自信。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中华历史名人纪念活动等,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

3. 校园文化。凝练大学精神,充分利用校内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等育人载体,深入挖掘校内的历史遗迹、文化遗产、景观景点和校史、院史、学科史、人物史等丰富的教育资源,发挥其独特的文化育人作用。举办读书月、诵读会等活动,组织学生阅读、诵读、书写中华经典著作,提升品位。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进校园,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佳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

四、时间安排

1.活动开展时间为7月-9月。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优势或学科特点开展活动,结合大学精神凝练和校园文化建设,探索创新“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的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扩大活动影响。在开展活动时,要注意凝练活动特色、善于总结规律、挖掘内涵,努力形成具有代表性的活动品牌。

2.活动成果总结及报送时间为9月初。成果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报送,有学生的基层党委报送成果不少于1项。在选送活动品牌时,请填写《“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成果征集表》,每项成果形成2000字左右文字材料和成果相关图片3—5张。文字材料要文风朴实、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条理清晰、特色鲜明,照片要有典型性、代表性。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haut.edu.cn,并刻录成光盘,与纸质版一并于2017年9月8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A417办公室,联系人:苏洁,联系电话:67756361;18623718601。

3.党委宣传部将根据选送成果数量和质量,遴选效果好、有特色、影响大、可推广的“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成果,推荐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活动特色展示项目评选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开展第四届“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和组织师生和学生社团积极参加。

2.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引导广大师生不断提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自觉和精神共鸣,进一步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附件:“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成果征集表.pdf

党委宣传部

2017年7月6日

(责任编辑:LGC)